知名藝人秦偉4年前被控性侵8名女子,歷經4年審判,1、2審都認定其中被控性侵5女無罪,另涉性侵3女部分,其中2女各判4年,造型師部分則發還高院更審。最高法院駁回5件無罪及2罪定讞的上訴,目前確定刑期至少8年,已同步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明(14)日早上10點南投報到入監。

最高院認為秦偉性侵女編劇、女粉絲,罪證明確,二審已充分說明判決理由與所採證據,沒有違誤法令,駁回上訴,秦有罪定讞。至於當初第一位跳出來指控秦偉性侵的女造型師,最高法院認為,因僅有造型師單方指控,有釐清犯罪事實必要,因此撤銷有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秦偉在得知最高法院9日將他上訴的部分案件駁回後,即在上周五(10日)以他的住所在南投市,趕在下班前向台北地檢署聲請囑託南投地檢署代執行,北檢馬上以傳真函囑託南投地檢署代執行。南投檢方目前已發傳票,通知秦偉必須在明(14)日上10點報到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