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9)日拍板「農田水利法」草案,農田水利會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改制為公務機關,未來將停辦理會長及會務委員選舉,會長任期屆滿,將由政府指派。今天通過的草案內容包括:公權力事項、水利會職員工權益保障和水利會資產處理等,並成立作業基金,管理農田水利會的資產。

立法院於107年3月三讀修正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農田水利會將在今年10月1日起改制為公務機關,會長任期屆滿由政府指派。根據該通則第40條第3項規定「農田水利會之改制及其資產處理、職員工作權益保障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農委會爰擬具農田水利法(草案),以增進農田水利的服務效能。

行政院通過的「農田水利法」草案共有7章34條,攸關全國農田水利服務效能提升及擴大灌溉範圍,同時也賦予公權力,以維護灌溉秩序及確保灌溉水質安全。另未來水利會的職員工作權益保障,成立灌溉管理組織,並比照農田水利會原人事制度繼續任用。水利會資產處理部份,由原水利會資產成立作業基金,不受國有財產法限制,並由政府繼續撥補經費,專款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中表示,該案攸關全國農田水利的服務效能提升,賦予灌溉管理與灌溉水質保護、取締等公權力,以維護灌溉秩序,健全農田水利及確保灌溉水質安全;另為保障農田水利會現有職員工作權,該法並規範改制後人員權益保障事項及現有資產處理,俾確保全國農田水利事業永續發展。蘇貞昌希望該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委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