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8)日下午舉行紓困振興方案第三場記者會,由政務委員龔明鑫財政部蘇建榮共同主持。龔明鑫指出,財政部所屬國有非公用土地將帶頭降租兩成,希望有示範作用,包含教育部的學產基金所擁有的土地,共約19萬戶可受惠,包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的承租戶18萬6,890戶及學產基金土地2,793戶。在稅費方面,財政部也將協助企業進行津貼免稅、虧損扣除、主動減稅、提前退稅及紓困緩繳等措施。

財政部表示,為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對國內經濟、社會的衝擊,及時協助納稅義務人減輕繳稅負擔或延長申報繳納期限,將透過津貼免稅、虧損扣除、提前退稅、主動減稅及紓困緩稅共5大面向11項稅務協助,與納稅義務人相挺度難關。

其中包括:第一、津貼免稅: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及個人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財政部業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紓困特別條例)第9條之1修正草案,於109年4月2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

第二、虧損扣除:營利事業營業收入減少,當年度所得額若虧損,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要件,該虧損可於以後10年內扣除,減少相關年度應納稅額。

第三、提前退稅: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案件,提前1個月於109年6月30日退稅,經參考107年度綜合所得稅首批退稅件數及金額估計,約有294萬戶適用,退稅金額約新台幣455億元。

第四、主動減稅:包括1.給付員工防疫假等相關假別薪資費用加倍減除。2.覈實調減查定課徵營業人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截至今年3月31日已調減48.2萬餘家營業人之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預估今年1至3月共調減營業稅額1.9億餘元。3.車輛停止使用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50%,截至今年4月6日各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免徵車輛30,582輛;稅額2.9億餘元,由交通部補貼。4.受到疫情影響,飯店未使用樓層、營利事業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可依據屋主申請,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或其他住家用稅率課稅,降低房屋稅負擔。截至109年4月6日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受理核定飯店申請降低109年期房屋稅計300件,稅額3,879萬餘元。5.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受疫情影響無營業或營業收入降低,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或未使用之娛樂設施按比例核減查定稅額。截至今年4月6日止,申請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989件,減少查定課徵娛樂稅額約736萬餘元。

第五、紓困緩稅:1.公告延長109年3月至5月各類稅目申報繳納期限,凡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之負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受委任辦理申報之代理人等,因接受隔離治療、隔離或檢疫等事由影響,無法於法定期間內完成申報繳納稅捐,得延長申報及繳納期限;於展延申報繳納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申報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2.從寬受理納稅義務人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納稅義務人於紓困特別條例施行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因受疫情影響致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之案件,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