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通過第二階段連署後,前高雄縣長楊秋興呼籲韓國瑜自行請辭。對此,韓國瑜委託律師葉慶元今(8日)回應,若進入第二階段就該自行請辭的話,那上次前立委黃國昌被罷免時也該自行請辭,而不用經過罷免投票,但中華民國憲政上並沒有這樣的先例。

韓國瑜委託高雄市前新聞局長王淺秋、葉慶元上午赴台北高雄行政法院,就罷韓提出行政訴訟停止執行申請,主張罷韓行動,從第一階段的提議書就違法、偷跑,且不該僅憑中央委員會認定,而該由法院裁量。

事後有媒體問稱,「罷韓團體WeCare高雄主張,罷韓連署書是放在網路上供自行下載,因此第一階段罷免沒有時效性?」讓葉慶元笑稱,這樣他們是自行承認,提議連署是在韓國瑜任期1年內所為,而法律明確規定1年內是不可以罷免的,那法律行為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者無效,中選會把連署書放在網路上供人簽署,不代表可以違法在1年內簽署,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不然法律規定的所有事情通通都沒有意義了。

另有媒體提及,同樣是任期未滿1年就被罷免,但黃國昌當初也是不到1年就開始被罷免的狀況。葉慶元回應,黃國昌當初為什麼沒有提出質疑,是黃國昌個人的考量,不代表這個行為是正確的。

王淺秋表示,韓國瑜委託他們兩人做代表(提出停止執行申請),是為了在不影響高雄市政情況下、尊重選委會程序下,希望這件事情要爭個是非,法律該怎麼規定該怎麼走,不是任何行政機關,或跟政黨利益互相勾結的團體,就可以做出不符合法令的違法行為,期待司法作為正義的防線。

另就楊秋興認為,既然第二階段連署已經過關,韓國瑜就該自行請辭,不要浪費社會資源。王淺秋表示,韓國瑜的重點是把高雄市政做好跟高雄市民交代,每一天都不會放棄,競競業業努力中,高雄市民期待是高雄要好、要穩定,而不是搞政治動作,這些評論的人都有各自的私慾,但高雄市府團隊就是要為高雄市民努力、顧好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