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去年9月在高鐵遺失300萬元事件,經過半年的調查,檢察官坦言陳明文的資產遠超過300萬,還需向人借錢的確不合理,但查無不法,今(1)天作出不起訴處分。對此,陳明文辦公室回應,自己單純的疏失讓社會大眾誤會及有疑慮的地方,在選舉過程中還被借題發揮甚至惡意抹黑波及無辜家人,但「我還是那個最希望真相可以大白的人,未來將繼續把立法委員的角色扮演好」。

根據嘉義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指出,陳明文稱300萬元是向他的胞姊借貸,但捨棄一般轉帳丶匯款,甘冒攜大筆現金不便及風險,並不符常理,有刻意規避金融金構,對於大額通貨交易申報義務丶製造金融斷點,但經長達6個月調查,仍無證據證明300萬元為不法所得,也無法推翻陳向胞姊借貸、支付服務處裝潢費的說詞,錢是從陳姓外甥名下帳戶提領。另,陳明文遺失300萬時,尚未到達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日期,難以認定他隱匿財產。

對此結果,陳明文辦公室發表聲明指出,政治人物本該接受嚴格的檢驗,自己單純的疏失讓社會大眾誤會及有疑慮的地方,都應該透明,雖然選舉過程中被借題發揮甚至惡意抹黑波及其他無辜家人,但「我還是那個最希望真相可以大白的人,現在是全球艱難的時刻,個人事小,防疫優先,接下來我繼續把立法委員的角色扮演好,支持政府的防疫工作,讓台灣可以渡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