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不要趴趴走!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3月中旬返台後,原本應該居家檢疫至4月6日止,但其中被查獲2度擅離住所,該男聲稱外出原因是「吃火鍋」,衛生局依其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重罰30萬元。 

新北市海山分局3月28日接獲板橋區居家檢疫陳姓男子外出告警訊息,據查陳男3月22日自東南亞入境,應居家檢疫至4月6日,但他在居家檢疫期間2度擅離住所,聲稱外出吃火鍋。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因該男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擅離住所逾2小時未達6小時,且2度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因此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處30萬元罰鍰。 

市府呼籲,仍在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的民眾,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千萬不要擅離居家地點,民眾於居家檢疫十四天檢疫期間外出,將重罰10萬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