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於7年前的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為尋找前妻下落,找來弟弟沈文夏擄走前妻的2名友人,殘忍溺斃棄屍,6度遭判死刑最高法院今(31日)下午宣判,駁回更四審的上訴,判處沈文賓死刑定讞

2012年12月間,沈文賓找來同父異母的弟弟沈文夏,擄走妻舅女友潘孟瑤、鄰居呂俊偉逼問妻子下落,然而沈文賓因遲遲找不到妻子,殘忍將潘女、呂男兩人推進灌溉水溝溺殺,並棄屍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

全案歷經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更四審,其中沈文賓6度被判死刑;沈文夏更二審時判刑14年,於去年10月更四審被改判刑19年,其餘均被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針對更四審的上訴,判處沈文賓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沈文夏判刑19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