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拋出國土計畫法修法,引發爭議,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24日)將民進黨立院黨團所提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增列本周五(27日)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中,未來將與在野黨所提的相關修法版本,於內政委員會審查。

行政院會2月20日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5條增訂於「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的擬訂及審議作業、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也從「2年」改為「一定期限內完成」,引起環團批評,認為恐有「空白授權」之虞,該案目前已付委。

程序委員會今天開會,將民進黨團「國土計畫法第45條及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列在27日的立法院會報告事項中,現場無人提出異議。

民進黨團所提第45條條文部分,是將直轄市、縣的國土計劃作業期長再延長1年,從現行的2年變為3年,而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2年,從現行的2年變為4年;第47條條文修正部分,則是增訂「本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的規定。

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表示,現行國土法在2015年馬政府時期上路,由於當時對施行期限評估與現實有落差,造成相關期限無法達成,必須修法解決,黨團目前立場是將期限延期,讓國土法繼續走下去。

至於最具爭議第15條,民進黨團並未提出相對應修正條文,內政委員會召委、綠委管碧玲在臉書解釋,黨團曾試圖以限縮在對土地友善的領域,在「新能源、文化、以及農業等國家重大政策」給予彈性,並展開溝通,最後仍然沒有取得共識。

管碧玲指出,她曾考慮先在委員會排公聽會,種種思考,都面臨「沒有足夠的時間縱深和社會氛圍,來理性溝通」的困境,要有共識,遙不可及,黨團最後決定只處理時間的問題。她說,黨團昨天提出草案,今天通過程序委員會,預計這個禮拜五完成付委,「做了決定,沒有如釋重負的感覺,因為各種思考的片面性並沒有被整合,防疫期間,溝通起來,確實是『卡卡的』」。

國土法目前除了政院版、民進黨團版本,時代力量立院黨團、民眾黨立院黨團,以及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都各自提出相關修法,多聚焦在延長年限上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