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有新北市運動中心員工投訴,因為市府臨時宣布封館2週,營運業者逼他們簽訂同意「無薪假」合約,市府教育局回應,19日就已經邀集營運廠商開會,提出3大方案協助營運廠商,業者也同意給予員工14天薪資,若有違反契約及協議,將會依契約追究廠商履約責任。 

市府教育局指出,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日益嚴峻,未來2週將是防疫關鍵期,新北市運動中心決定自3月20日暫停開放2週,教育局已於3月19日邀集營運廠商開會,會議中達成共識,業者在14天應給員工薪資,維持運動中心內部運作,教育局也主動邀集勞工局針對營運廠商勞動檢查,全力協助維護及保障員工權益,若有違反契約及協議,將會依契約追究廠商履約責任。 

另外針對業者因封館2週造成損失,教育局提出3大方案協助營運廠商:

(一) 4月份應繳土地租金、權利金等各項費用,延至6月30日以前繳交。

(二)提供展延營運期限給予紓困協助。

(三)在契約內容內補償14天未營業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