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9)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3條、第6條、第8條修正草案,主要將今年5月到期10%時程獎勵,修正為屆期後降為5%,並逐年遞減落日,另新增規模容積獎勵項目,亦取消合併鄰地重建面積限制等,以鼓勵擴大危老重建規模,該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表示,目前全國申請及核准危老重建案量倍數增加,由107年申請136件、核准72件,增加至108年申請433件、核准313件,另分析核准重建計畫案,約有4成案件僅申請時程及危險建築等容積獎勵項目。
考量現行危老條例規定,施行3年內,申請重建計畫得給予10%容積獎勵,將於今年5月屆期,若取消時程容積獎勵,恐大幅影響民眾申請意願,故修正草案調整為施行後第4年起,給予基準容積5%獎勵,並逐年減少1%,第9年始歸零,鼓勵民眾儘速申請重建。
依據危老條例規定,鄰地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部分不得合併重建,使得重建效益受限,間接造成畸零地、地籍零碎、小面積設計不易及都市景觀不佳等問題,為利都市土地整體規劃利用,刪除合併鄰地重建面積限制,且考量公平性,新增合併鄰地超過一定面積範圍部分,不適用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規定。
為引導擴大重建面積規模,同時新增規模容積獎勵項目,規定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給予基準容積0.5%獎勵。並明定時程與規模容積獎勵,兩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之額度上限,讓修法後申請重建計畫作業順利銜接。
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指出,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可以加速都市更新與危老建築重建,讓人民都能住得安心,政府責無旁貸,也是蔡英文總統住宅政策中很重要的一環。去(108)年申請危老重建案共433件,較前(107)年成長達3倍;都更案則是歷年來首次突破百件(註:108年共核定102案,107年核定77件),兩者合計5百多件,比原本設定的目標多出100多案。
蘇貞昌強調,現正值防疫期間,政府既要防疫,也要拚經濟,除了帶頭加速、加大公共建設外,更要設計好的機制,從各方面鼓勵民間投入建設,提振內需產業。這次修正藉由延長時程獎勵、放寬獎勵門檻,以鼓勵加速重建、提升建築安全,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