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護照一般來說要親自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縣市辦事處辦理,不然就是委託旅行社申辦。為便利首次申辦護照民眾,外交部與內政部共同合作提供「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便民措施,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可以到戶政事務所先辦理人別確認,即可在同一個戶政事務所申辦護照,並且可自行選擇在同一個戶政事務所領取護照,或是寄到指定的地址。

這項措施訂於109年3月16日起,在桃園市、台中市(大里、北屯、清水及豐原)、雲林縣、嘉義市(西區)、屏東縣(屏東市)及澎湖縣(馬公市)等6個縣市的戶政事務所先行試辦,再視試辦情形擇期全國正式開辦。

外交部表示,上述便民措施,是針對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進一步提供代送申請、代領護照的服務。受理人別確認的戶政事務所將護照申請資料線上傳輸到外交部審核及製發護照,因此民眾只要持戶政事務所開具的繳款暨證明單到指定的5大超商、郵局或農漁會繳納護照規費(每件須另付手續費15元),在繳費後8個工作天,即可持繳款暨證明單到原申辦戶政事務所領取護照,或選擇自付快遞費用由外交部將護照郵寄至指定地址。申辦流程相當簡便,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外交部提醒,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如果急著使用護照,還是一樣可以到各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續委託親屬、同事或旅行社代為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中部、南部、雲嘉南或東部辦事處送件申請,或親自到上述外交部各申辦地點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