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導演范可欽近日遭人控告欠款不還,涉嫌背信,且因台北地檢署多次傳喚都未出庭,5日於台中被逮捕。不過他表示,自己不認識王女,並沒有向她借錢,但檢方凌晨訊後,諭令限制住居,要求他務必準時出庭。

據悉,王姓女子控訴,范可欽在2015年於台北市某飯店向這名王女借錢,當場開立支票,但還款時間已過,卻未收到范可欽的還款,因此王女只好提告。但北檢多次傳喚,范可欽都未出庭,所以台中市警局昨日將其逮捕,並移送北檢。

范可欽到案指出,搬家至台中後,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才沒有出庭,他也說,支票確實是他開的,但他不認識王女,不記得有向她借錢。 

檢方訊問後,認為此案有許多細節、事證尚待釐清,因此凌晨諭令限制范可欽住居,要求他未來務必準時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