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得適時檢討變更國土計畫,修法引發爭議。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25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院撤回該法,不要有下一個大埔案發生。
政院版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放寬現行規定,增訂於「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引起在野黨、環團不滿、學者不滿。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王婉諭、陳椒華上午召開「拒絕國體破壞法,請政院撤回草案」記者會,表達法對立場。
邱顯智指出,就縣市國土計畫的擬訂及審議作業、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從「2年」延長為「一定期限內完成」部分,他質疑,「一定期限」是多久,有沒有上限?這可能讓行政機關有空白授權,且包山包海、想開發什麼就開發什麼,「我們絕對反對」。
王婉諭表示,希望國土計畫法不要成為國土破壞法,若定義不明,可能會淪為空白授權,使得行政院成為球員兼裁判,期盼政院撤回修正案,不要讓下一個大埔案發生。
陳椒華說,國土計畫法在2016年通過,是經過多年努力,只不過當年環團所意見都被刪除,原先通過的國土計畫早已是千瘡百孔,這次在疫情流行當下,政院又提出修法,對政府要做的投資、開發做了非常大鬆綁,因為國土計畫是每5年或10年要通盤檢討一次,修法後重大建設可以規避國土計劃法,這對國土破壞很大。
另外,填海造陸審議部分,陳椒華也憂心,修法後,從原本的中央、內政部審議,變成工業局審議,鬆綁審議過程,從中央改為地方,恐變成黑箱不公開作業;他提及,這次國土計畫修法,看到未來國土計畫的不確定,很多優良農地、濕地、工業區等,在沒有完整環境法規前, 該法鬆綁對台灣是一個大的傷害,這是一部「國土破壞法」。
邱顯智強調,政院核定重大建設條文通過,國土計畫法就形同具文,呼籲政院主動撤回修法,時代力量也會結合民間,一起堵住惡法,不要有下個大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