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COVID-19,又稱武漢肺炎)疫情升溫,卻頻傳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民眾違反規定四處趴趴走案例,北市衛生局表示,昨(19日)再針對8位未配合規定擅離指定住所的居家檢疫民眾各裁處1萬元罰鍰,北市截至19日已共開罰46人。

北市衛生局表示,這8位受罰者都是未配合居家檢疫,由區公所現場訪查發現而通報裁處。經警局及民政局提送衛生局查證,核其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分別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並於當日開立裁處書。

根據北市統計,截至19日止,共開罰46人。依情節輕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計有41人、 7萬元罰鍰計有4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6萬元罰鍰1人。

衛生局呼籲,為掌握具流行地區旅遊史返國民眾之健康狀況,民眾入境後須確實配合防疫政策,依據「旅客入境健康管理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規範,於指定住所落實居家檢疫,不得外出,並每日量測體溫及紀錄,勤洗手、避免觸摸眼口鼻及佩戴口罩做好咳嗽禮節。期間若有出現發燒、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時,應主動與北市衛生局防疫專線2375-3782聯繫,應依指定方式前往指定之醫療機構就醫,外出時應戴口罩,禁止自行前往就醫。

衛生局強調,尚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之民眾,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避免觸法受罰,若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於隔離或檢疫期間,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即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再次違規則從重裁罰,並立即執行指定處所強制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