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廢止中火兩機組許可證,環保署要求中市府更正處分內容,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今(19)日聲援中市府,痛斥環保署淪為台電的打手、為中火燃煤空汙撐腰,不顧市民呼吸權利與健康福祉,令人失望,乾脆更名為「環境破壞署」。市府感謝議員為台中市民發聲,並期待各界共同支持市府減煤立場。
黨團書記長陳政顯表示,中市府108年度透過種種嚴格檢查與裁罰措施,讓台電中火大幅減少燃煤,不僅市民感受到空氣品質變好,相關數據也都能從科學角度獲得支持,對於市府廢止中火二號及三號機組許可證的舉措,中部地區民眾普遍叫好。
黨團執行長吳瓊華要問環保署三個問題,第一問:環保署的工作是環境保護?還是空汙維護?第二問:環保署的職責是全民健康助手?還是燃煤空汙的推手?第三問:環保署十萬火急,要求五日內譲中火火力全開,請問是在急什麼?難道我們市民的健康不重要嗎?中央不是一再說不缺電嗎?
李中議員說,環保署的公文明顯破壞地方制度法,中火如果對機關的裁決如果不服要訴願,要先跟台中市訴願委員會,環保署「趁你病要你命」,趁大家都忙著防疫,就想要偷渡讓機組恢復運作,實在不應該。陳本添議員說,中央應該要主動公布中部地區各縣市得到肺癌、肺腺癌的人數,他相信人數絕對不低於得到新冠肺炎的人數,而且重開二號和三號機組這麼重要的事情怎麼可以不開公聽會,他希望環保署與台電要懸崖勒馬。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依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中火生煤使用量去年超過年使用量上限,經環保局11月29日、12月14日兩次稽查、處分並限期改善後,12月23日第三度複查,仍繼續超量用生煤,違規情節重大,市府依法行政廢止中火兩部機組許可證。中火提起訴願,但在訴願結果尚未出爐時,環保署竟率先發函市府,指市府對中火的撤照處分違法,並限5日內更正處分。
環保局說,本案已進入訴願審議程序,中央僅依台電公司單方的執法疑義請示函,即發文認定環保局先前的行政處分違法,並「史無前例」限5日內進行更正,儼然已侵害訴願審議委員會的獨立審查權限,與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等相關規定不符,且有影響訴願決定之虞。
環保局說明,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規定,利害關係人對行政處分適法性及妥當性的救濟,應循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因中火對於環保局所為行政處分已提出訴願,目前正由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理中,應待訴願決定的結果,再依程序辦理後續相關事宜,籲中央應尊重正當程序裁決結果。
環保局強調,中火是全國最大發電廠,近期在中市府團隊努力督促下,中火減煤已初見成效,空品也較往年改善,呼籲各界不要忽視中火燃煤對中部民眾健康的威脅,既台電已對相關處分案提起行政救濟,應透過訴願或訴訟等正當程序認定才符合法治並維護人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