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聲浪四起,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正式提出18歲公民權修憲草案,呼籲朝野黨團正視該議題重要性,也會爭取各黨團立委支持連署成案。
依憲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由於近年來世界各國紛將投票權降至18歲,台灣民間社會、立法院在野黨團也盼透過修憲,下修投票年齡。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舉行「投票年齡18歲,修憲就是現在」黨團會議會後記者會,時力立委邱顯智、陳椒華、王婉諭共同出席、共同呼籲。
邱顯智表示,從公民權下修至18歲為全球趨勢,時代力量於 2017年即提出18歲公民權的修憲案,此議題目前已成為我國社會共識,各黨團亦有高度共識,因此時代力量會就此議題積極尋求各黨派支持,也希望各黨能盡快提出草案,由院長召開修憲委員會、進行討論、盡速完成修憲。
王婉諭指出,眾多議題都聽得到青年的聲音,包含能源轉型、居住正義、氣候變遷等等,也都真實地影響他們未來的生活環境,青年的聲音及權利義務都需要被正視。她提及,目前雖然18歲成年,但權利義務有很多混亂的現象,事實上也凸顯了一個國家對青年的態度,因此希望推動18歲公民權修憲案。
陳椒華說,台灣現在愈來愈多年輕人重視公共議題,許多亞洲國家如印尼、泰國、日本、韓國都是18歲或17歲即有投票公民權的紀錄。為了讓年輕人早日參與公眾事務,熟悉其權利義務,呼籲各黨團支持此議題。
邱顯智補充,時代力量黨團呼籲,下修18歲公民權既然已為各界所齊聲呼籲、具有社會高度共識,期望各黨團能一致認同此修正方向,並盡速於立法院第10屆第一會期開議後啟動修憲程序,完成憲政改革,追上世界各國下修公民權的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