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COVID-19)的疫情擴散,部分國家要求入境時需提供我國的「入出境紀錄」,為符合民眾需求,移民署表示,自今(14)日起,國人可至我國駐外館處申請「入出境紀錄」,申辦時間原則上依台灣時間1個工作天即可完成。

移民署說明,國人如僅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因為該證明書內容僅有入境日期及出境日期,並無入出境地點。若需要包含入出境地點證明,則須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之附件「入出境紀錄」。

移民署所提供之「入出境紀錄」資料,均源自航空公司傳送之航班資訊,所載之出境「前往地區」,指旅客搭乘航班離台的第一個抵達點;入境「來自地區」,係指旅客搭乘航班抵台之前一個出發點。

移民署進一步指出,旅外國人申請「入出境紀錄」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護照)正、影本,填妥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可向駐外館處索取或至本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下載)及繳交等值新台幣100元之外幣現金,即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