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小燈泡命案,凶嫌王景玉一、二審時被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以高院前審相關論述理由不備等理由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21日)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小燈泡媽媽王婉諭透過幕僚表示,下午將發出聲明回應。

因小燈泡命案,讓王婉諭進入時代力量,擔任不分區立委第三名,且順利進入國會。王婉諭上月在高院更一審最後審理庭時,當庭淚崩,並稱為了避免凶手再犯、讓其他小孩平安長大,希望法官將凶手王景玉判死。

本案發生在2016年3月28日,王景玉在北市內湖當街砍小燈泡致死,一審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去年小燈泡爸爸到高院出庭時,期盼王男判死,但高院認定王殺人受思覺失調症影響,減刑後判處無期徒刑,上訴最高法院,遭撤銷發回。

王婉諭在更一審辯論終結時說,身為被害者家屬,我們相當恐懼現有機制無法確切防免再發以及徹底教化,因此,我們無法承受凶手回到社會,我們希望法院依法將被告與世永隔,並強調「一命抵一命是對小燈泡生命的羞辱」,小燈泡的命不會與凶手性命等價,若小燈泡的生命可換來不再有類似案件發生、社會安全網的真正建立,或許才能讓小燈泡永遠活在每個人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