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港警在去年6月12日於金鐘一帶處理反送中使用武力的情形,香港民間組織「民權觀察」今(19)日公布報告,證實當日至少發生16件警方非法和過度使用武力事件。民權觀察盼透過撰寫嚴謹的人權報告,紀錄警方當日的濫權行為,日後提交給聯合國相關委員會提出申訴。

民權觀察共訪問當日23位目擊者和傷者,並整理觀察員於現場所收集到的資料,且觀看傳媒及市民拍攝長度約59小時的片段,寫出此份報告。

該報告指出,港警非法和過度使用武力事件中,其中有警方突然驅散合法及和平集會,差點造成人踩人意外,當日民陣在龍匯道舉辦的集會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經證實後,警方在未警示的情況下,從龍匯道兩端發射多枚催淚彈,導致數百名參加者被包圍。

報告表示,警方不當使用催淚彈,包括以水平角度或從地面向高處射擊天橋上的途人和記者、近距離直射無衝擊行為的示威者、向記者群及急救站附近投擲手擲式催淚彈。另外,警方還毆打已被制伏或無反抗的示威者,明顯過度使用武力。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說,根據聯合國、英國等標準,只能在有明確出口的地方才能使用催淚彈,警方當日的做法明顯不符標準。

民權觀察提出,政府應為6月12日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檢控使用非法及過度武力的警員等12項建議。並表示會將報告提交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該委員會預計於今年6月根據《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展開審議香港人權狀況的前期工作。

警方發言人則是說,對於社會多月以來惡意抹黑警隊的失實指控,深表遺憾,警方發言人稱,去年6月12日早上已有霸占馬路、擾亂社會秩序等活動,至下午3時左右情進一步惡化,經多次警告無效後,採用最低武力驅散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