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將於明(11)日登場,台中選委會表示,行政院雖然通過放寬6歲以下的兒童進入投票所,但尚未完成修法程序,因此今年投票時「仍不能帶6歲以下幼兒進入」,但中市選委會擬出應變措施,考慮這次的投票時間短,若選民有6歲以下兒童隨行,可先暫托一旁的選務人員照顧。.

台中市選委會總幹事盧政遠表示,明天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到下午4點,要記得帶身分證、投票通知單與印章到戶籍所在的投票所投票,今年的選舉有總統、區域立委、不分區立委與平地、山地原住民立委,政黨票更是創下紀錄,有19個政黨選票長達76.2公分,呼籲民眾踴躍投票。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投票所除了選舉人、法律規定之家屬外,沒有配戴各級選委會的證件者不得進入,但考慮到兒少法禁止6歲以下幼童獨處,行政院修法放寬標準,允許帶6歲以下幼兒一同進入,但法案在立院尚未完成最後的修法程序。

盧政遠指出,因為修正草案還沒通過,所以明天的投票6歲以下兒童不能進入投票所,但選委會想出對策,考慮投票時間不長,若有選舉人帶著6歲以下幼兒,在投票期間可先由選務人員照看。

台中市選委會強調,投票時依定要使用選委會提供的人字型戳記,如果以個人私章或手印等其他方式,均為無效票,以及戳記沒有清楚辨別其意願,像是重複蓋章、蓋在2為候選人中間或塗改選票等,也視為無效票。

盧政遠表示,前年五都縣市長選舉時,有人違規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也有人撕毀選票,都因為違反選罷法規定,遭罰5,000元,另外,投票當日不可以有競選、助選行為,投票所附近30公尺內也不能用手勢或任何方法勸票,違規者處以15,000元罰鍰,也會觸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