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影音串流服務近年來風行全球,但國內尚無相關法案可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開始著手制定管理OTT的「視聽串流服務法」草案,原本預計在去年年底提出,但最後並未如期完成。NCC表示,由於該法案是國際首例,加上不少條文內容需要跨部會討論、蒐集業者的意見,目前仍在持續努力中。

OTT服務(Over-The-Top Media Services)是一種透過網路直接向觀眾提供的串流媒體服務,如影視平台Netflix、愛奇藝、Prime Video、friday影音、Disney+等。

談到草案的規劃進度,NCC綜合規劃處簡任視察王伯珣表示,去年已邀請業者參與座談討論,初步擬定了雛型構想及低度管理的原則,包含抓大放小、保護消費者、資訊揭露、提升在地內容的產製等。之後NCC也會進行跨部會討論,看文化部等相關單位是否能在內容產製方面提供建議或協助。

針對國際知名度的業者如Netflix、Prime Video等,NCC則希望在管理的同時也能請他們提供協助,提升台灣的文化傳播權,也希望能與業者在人才與內容方面進行交流。

王伯珣指出,透過像「視聽串流服務法」這樣的法條規管OTT服務,在國外沒有先例,因此必須更加慎重,因為國外也會參考借鏡台灣做法,NCC會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