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去年無預警從12月13日起停航,原因是資金籌措困難。民航局認定遠航違反民航法,但遠航提補充意見,表明資金快到位。民航局今天表示,遠航資金到位與否無關停航裁處。

民航局表示,有收到遠航說明資金將再延後至1月8日才會到位的公文,但遠航資金到位與否,與其無預警停航違反民航法的事實無關,民航局僅會根據事實認定遠航是否違法,並依法裁處,目前一切仍在審酌中。

航空公司若違反民航法,最重罰鍰是新台幣300萬元,最嚴厲處分是撤銷營運許可證。

遠航剛停航時,曾向交通部承諾資金將在10天內到位,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去年12月13日起遠航停航當天召開記者會,公開表示資金將在2週內到位,而遠航在當天首次提交給民航局的陳述意見書,則表示資金將在12月31日到位。

根據民航局的紀錄,去年12月25日,遠航又向民航局提出補充意見,表示資金將延後至今年1月3日到位,但3日又再提資金到位時間延後至8日。

遠航資金到位日期一再延後,遠航的說法是,盼有足夠時間與投資人協商,保障員工的工作。

另外,明天是遠航員工去年12月薪水入帳日,是否能領到薪水,員工目前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