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馮光遠今年一月在臉書發文,以「人品太差」、「招搖撞騙」、「騙吃騙喝」等詞彙,評論前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恒旭,挨告並被潘求償200萬元,一審台北地院認為這是可受公評之事,判潘敗訴;上訴高等法院後維持原審,再判潘恒旭敗訴,馮光遠再度勝訴,並在臉書發文「又省了兩百萬了啦!」

馮光遠在臉書PO文,他中午跟女兒說,晚上把拔帶妳去吃頓好的,「因為高院又判我贏了,贏了那個人品甚差的潘恒旭。」馮光遠還說,先前他講潘恒旭的「他幫韓,其實兩人智商不分高下」、「如果一個人擅長招搖撞騙,不出事才有鬼」、「騙吃騙喝,都是踩在其他人的肩膀上」如今不但地院認證了,高院也認證了。

馮光遠還說,他真的很高興潘恒旭退出高市府,回去掌韓國瑜的競選兵符,「因為從你重掌大權開始,韓一路兵敗如山倒」,你這個憑著高中學歷卻在維基百科出現「助理教授」職稱也不主動更正,行走江湖「混吃騙喝」的「霹靂小子」,終於向台灣人民,不,宇宙生物,證明了你的不堪。

馮光遠再度勝訴,並在臉書發文「又省了兩百萬了啦!」   圖:翻攝馮光遠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