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團體發起的「罷韓行動」,今(26日)正式將3萬份罷韓提議書送往中央選舉委員會,正式啟動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的程序。但韓競選辦公室總發言人王淺秋質疑,依規定就任不滿1年不得提出罷免,罷韓團體程序並不合法,接下來就拭目以待中選會的表現。

王淺秋表示,依選罷法75條規定,就任未滿1年是不得罷免的,基本上,應該要滿1年後才能啟動罷免程序,而啟動罷免程序後,第一階段需求的1%人數,也是今天(12月26日)之後才能開始啟動,但罷韓團體卻在今天之前就完成。

王淺秋質疑,驗證罷免第一階段的1%百分比後,才能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現在卻說已經先做,但這些都是在不符合法規的就任滿1年之前所做的,那在這樣不符合法規情況下,罷韓團體文件上「日期欄是不是空白的?空白是不是在法律要件上就是不合法?若填12月26日以後的時間,會不會是偽造文書?」

王淺秋表示,關於罷韓現在就由地方選舉委員會,先做初步資格審核,並馬上就要由中央委選委員會來定義,且不是中選會主委一個人說了算,必須要成為白紙黑字可以遵循的規定。

王淺秋強調,罷免依法就是要等任期滿1年,而這之前進行的聯署提議的人數,都不符規定。接下來就看中選會怎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