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法施行即將屆滿2年,仍有246個政黨、46個政治團體尚未完成法人登記,內政部於今(11)日召開政黨審議會,提醒逾期未符合規定的政黨,決議給予4個月的補正期,並強調未補正的政黨,將依法廢止備案。

內政部表示,自政黨法公布施行以來,內政部已數次通知政黨應於2年期限內完成修正章程及法人登記,但仍然有許多的政黨沒有完成章程、組織修正等事宜。

政黨的成立需要先行召開黨員或黨員代表大會修正章程,以及選任相關人員、向法院聲請法人登記等程序,相當花費時間,因此委員們決定給予未完成程序的政黨4個月的補正時間,若未期限內補正,即依法廢止備案,並強調屆時未依限補正的政黨,內政部將依政黨審議會決議,將相關政黨廢止備案,請各政黨把握最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