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爆料韓國瑜岳家砂石案,韓陣營總發言人王淺秋今天(11日)反擊,批黃國昌是說謊、烏龍爆料...,對此黃國昌怒轟王淺秋:「厚顏無恥的程度,令人不敢置信!」

黃國昌今天下午在臉書PO文,「國家的就是我家的?大通砂石場非法占用國有土地相關文件,上午記者會,我已經講相當清楚了。沒想到,韓競辦總發言人王淺秋女士,繼續混淆焦點、胡扯撒謊,厚顏無恥的程度,令人不敢置信!」

黃國昌在臉書指出「韓李長期非法占用國有土地時序彙整」

2002年11月26日「2002年11月15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中區雲林分處國有土地勘查紀錄及照片」

2002年11月27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中區雲林分處函請大通砂石股份有限公司繳交使用補償金282萬7136元,並要求勿再使用土地」

2002年12月19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中區雲林分處函覆大通砂石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取得合法使用權源,使用國有土地,供作砂石碎選場等使用對使用補償金疑義案;仍要求繳交使用補償金282萬7136元,再次要求在未取得合法使用權利前,勿再使用土地,並回復土地原狀」

黃國昌表示,至於韓競辦所出示的繳款收據,是在2006年時,李家為了能夠開發國有地而必須讓國有財產局解除列管,而不得不繳。但是,重點是,經過「十分神奇」的程序,國有財產局就「2002年7月至2006年4月」如此長期非法占用,在2006年竟放水讓其只繳了47042元就沒事,簡直離譜至極,這是「庶民」能夠享有的待遇嗎?

他強調,退萬步言,即使不論前述的放水,請問韓國瑜與李佳芬:2000年3月到2002年6月非法占用國有土地,有沒有繳過任何一毛錢?為何國有財產局之後有催繳,但不僅沒有執行,還縱容李家繼續非法占用?

黃國昌公開大通砂石場非法占用國有土地證據。   圖:翻攝黃國昌臉書

時力立委黃國昌爆料,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中區雲林分處於2002年11月15日前往李日貴砂石場進行國有土地勘查紀錄及拍照。   圖:翻攝黃國昌臉書

黃國昌表示,財政部2002年11月曾發函給李日貴要求回復土地原狀。   圖:翻攝黃國昌臉書

黃國昌揭露,2002年時財政部就發函給李日貴的砂石公司勿再使用國有土地。   圖:翻攝黃國昌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