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旅遊,在公共場合戴口罩可能會被罰150歐元?!這並非網路傳言,台灣駐奧地利代表處日前在臉書發文提醒民眾,奧地利自2017年10月1日起推行「禁蒙面法」(Anti-Gesichtsverhüllungsgesetz),在奧地利公共場所,包括地鐵、公車、戲院、馬路上等,沒有合理理由,不能戴口罩等遮住臉部的物品,否則警察人員看到可能會開罰至150歐元。

奧地利政府規定,從髮線到下巴的臉部必須露在外面,布卡一類的穆斯林頭巾、罩袍禁止穿戴,而其他會遮住臉部的服裝,如口罩、特殊面具等等在公共場所也被禁止,特殊情況下才解禁。

根據BBC報導,奧地利政府表示,這項規定是為了保護奧地利的價值觀。

代表處建議,若生病或自身免疫疾病等確實有需要戴口罩的人,可請醫生開立英文證明,並將證明隨時放在身上,證明有合理理由戴口罩,不然可能也會受罰。代表處德文顧問天賜用一張手繪圖,一張圖清楚顯示哪些裝扮在奧地利可行,哪些裝扮可能會遭到警察開罰。

代表處說明,歐洲很多國家近年來對回教女性蒙面具爭議性的作法有很多討論,荷蘭、德國、義大利等國家也有部分類似討論及立法。奧地利執法以來,有很多案例是亞洲女性在機場戴口罩被要求取下、拍電影或活動穿兔裝等也被要求脫下戲服,但實際取締回教全罩衫的案例並不多。

禁蒙面法不只在奧地利實施,2011年4月11日,法國成為第一個禁止在公眾場所蒙面的歐洲國家,比利時、德國亦有蒙面相關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