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核廢料蘭嶼貯存場設置,經濟部今(22)日宣布給予達悟族人25.5億元回溯補補償金,成立基金會管理,總統蔡英文強調,釐清真相就是原住民轉型正義的目標。行政院也公布2張歷史公文顯示,1970年代蔣經國孫運璿在行政院長任內,未經蘭嶼人同意情況下,將核廢料放置蘭嶼,一放就是40年。

總統蔡英文就任後,於民國105年8月15日親赴蘭嶼,聽取蘭嶼鄉親有關核廢料貯存場意見,事後指示政務委員林萬億,針對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立的決策經過,提出真相調查。

經濟部今天在台東召開記者會,根據真相調查報告提出對蘭嶼補償要點,認為當初達悟族人並不知道要設立核廢料貯存場,依使用原住民保留地損失,政府編列新台幣25.5億元的 回溯補償金給達悟族人,成立財團法人管理。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今天的補償,對行政院與蘭嶼都具有歷史意義,這也是回復歷史真相、彌補對蘭嶼傷害的第一步。

Kolas並在臉書PO出1975年、1978年2張被列為機密的相關公文,直指時任行政院長蔣經國、孫運璿先後未經蘭嶼人同意,核定在蘭嶼規劃、興建、擴建核廢料貯存場,一放就40年。1982年,經濟部長趙耀東還親自押送核廢料送蘭嶼,對著媒體說很安全,「如果有問題的話,為什麼我還敢站在這裡呢?」

Kolas說,多年來蘭嶼人民抗爭、怒吼,但補償傷害、遷出核廢料的要求從未被認真對待。2016年後,經蔡總統指示,歷經林全、賴清德等行政院長進行歷史檔案的清查與調查,挖掘舊公文,確認蘭嶼人確實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強迫接受核廢料。

她表示,3年來,政委林萬億在政府、台電、蘭嶼間溝通補償內容,獲得大部分蘭嶼人的理解與支持,再由行政院長蘇貞昌接手,在今年10月18日核定發布施行「核廢料蘭嶼貯存場使用原住民保留地損失補償要點」。

Kolas表示,這項要點的精神為:核廢料遷出蘭嶼前,將一次性以25.5億補償蘭嶼,另每3年再補償2.2億,到遷廠為止。該基金將成立董事會,董事會將由部落、中央地方政府代表組成,由董事會議決補償金可用於蘭嶼島上的社福、醫療、交通、教育、生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