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今天(20日)報導,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曾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幸安名廈」社區住過一段時間,街坊鄰居也證實此事,不過這棟房子並未出現在上週韓競辦公布的房產明細中。對此,韓國瑜競辦發言人何庭歡上午以「該房產非韓夫婦持有,是親屬持有僅是借住」回應,下午由何庭歡與律師對《壹週刊》及蔡競辦發言人阮昭雄提出告訴。

週刊指稱,韓國瑜、李佳芬一家人曾在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對面的「幸安名廈」社區住過,週刊調閱相關地政資訊,發現這棟房在1996年至2009年間由一名「李姓屋主」持有。

對於週刊報導,韓競辦聲明非韓國瑜夫婦持有,而是親屬持有,至於親屬是誰?何庭歡則說,這名親屬並非公眾人物,不便透露,並強調房產交易上並無不法。

韓競辦下午再發聲明措辭強硬,指控「行為惡劣,完全喪失身為媒體的良心」,解釋當年韓國瑜、李佳芬當時是因為家庭因素借住親戚家,屬於個人家庭規劃,卻被特定媒體含沙射影,「故意要引導成是韓國瑜個人財產」,甚或扣上「炒房」污名,將不會姑息這種惡質的選舉操作。

韓國瑜夫婦遭爆料曾住在台北市大安區的幸安名廈。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