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10月初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24名民主派議員申請「司法覆核」。香港高院今天(18日)做出「判辭」,裁定《緊急法》賦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任何危害公安情況訂立規例方面,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高院裁定《禁蒙面法》部分規定,對基本權利所施加的限制,超乎為達致目的之合理所需,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至於《緊急法》關乎緊急情況是否合憲,法庭不作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