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工大學17日全日衝突混戰,示威者以弓箭、簡易投石機、自製汽油彈等對抗警方的催淚彈、塑膠子彈;港警採取「包圍」戰術,封鎖理大各個出入口,凡從理大離開的人,不問理由均會先行拘捕。

根據港媒報導,指香港記者協會與警方公共關係科協調,從理大離開的人士,除非能夠出示有效之記者證明文件,否則「均會被拘捕」。所謂有效之記者證明文件的定義,參考警察通例第39章,「傳媒代表」包括持有下列證件的記者、攝影師及電視台工作人員 —
(A) 報館、通訊社、電視台及電台所發出的身分證明文件
(B) 香港記者協會會員證
(C)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