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房產引發質疑後。韓競選辦公室今(15日)舉辦記者會,一次性公布韓國瑜夫婦及其子女持有的所有房產、建坪、貸款、買賣價格,顯示韓國瑜一家所持有的房產,總共只剩雲林斗六的住家,以及其女兒韓冰在加拿大溫哥華,由旁系長輩贈與的一間地下室住宅。
根據韓辦提供資料顯示,韓國瑜夫婦從在雙北、雲林、加拿大都曾持有房產。在雙北地區,曾於1993年購買台北市鎮江街的霖園,1993年約700萬買入,無貸款,2001年約700萬元出;2007年以4177萬元購買板橋東方明珠,貸款3176萬元,2010年以5820萬元賣出;2010年3910萬元買入內湖峰哲,貸款2600萬元,2018年3620萬賣出;2011年以7378萬元買入南港日升月恆,貸款6950萬元,2015年以6950萬元賣出。
雲林方面,於2002年以1220萬元買入古坑的天下一家,貸款1000萬元,2019年以850萬元賣出;2015年以1240萬元買入雲林斗六現住的比佛利,貸款1200萬元;最後一筆於加拿大溫哥華,為韓冰在2016年留學期間,由旁系長輩贈與,為26.6坪的地下室住宅。
韓競總副執行長孫大千說明,韓國瑜夫婦在結婚後,擁有的第一棟房子,是韓擔任立委期間,1993年為了交通方便在台北市鎮江街(霖園)購買的,只有17.76坪,當時買入價格約700萬元,沒有貸款,2001年賣出大約也是700萬元,但這資料連當事人要查證都很難,卻有人能如數家珍。
孫大千接著提到,而最近名嘴討論的內湖工業宅(峰哲),從頭到尾都有人在居住,購買工業宅不是罪惡,買賣過程中公開透明,可受外界公評。孫也強調,從時間表來看,韓國瑜夫婦並沒有同時持有多棟房子,請知識不足的媒體不要再造謠。
孫大千也解釋,韓冰是20歲以上成年人,按照法律規定,不需要經過財產申報,而其在加拿大持有的房產,是韓家在加拿大的旁系長輩,因韓國瑜兩個女兒都在加拿大念書,所以贈與他們做使用。
韓營強調,庶民不叫貧民,韓國瑜夫婦的房產,只跟一般台灣家庭一樣,都是有賺有賠的合法過程,這之中沒有任何韓國瑜違法的情形,韓國瑜離開政壇後一段時間,有意回台北定居發展,才先在板橋購屋,再到內湖、南港置產,主要都是自用,並以換屋方式交易,何來炒房?若外界質疑炒房,歡迎告發。
孫大千最後表示,庶民不代表沒有經濟能力,韓國瑜雖然沒有工作,但李佳芬一直都有,且有家人、有家族事業,跟總統蔡英文一模一樣,如果蔡英文32歲就能買賣內湖15筆土地,那李佳芬辛苦工作一輩子,家族有經營事業,難道沒有一點置產能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