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前總統馬英九任內爆發的318運動(太陽花運動),前立委周倪安等人針對「324行政院驅離事件」提出民事自訴,台北地院日前判決北市警局應賠償共111萬1570元,仍可上訴。社民黨議員苗博雅今(12日)質詢,詢問柯文哲如何看待此案,柯認為,一直希望這歷史事件早日結束,但若不上訴,警局怕這會變成判例。
柯文哲下午赴台北市議會接受市政總質詢,苗博雅質詢時,先是提到2008年前總統馬英九剛上台不久,時任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時的案例,最後判賠30萬,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並沒有上訴,但也沒去追償公務員。
苗博雅表示,看到判決書後發現,太陽花國賠案原本共有25名原告,到最後只有10人獲賠,所以並不是每一個人都獲賠,求償838萬元金額,法院最後只判賠10人約110萬,顯示法官並非照單全收。
苗博雅指出,國賠案的判決書內容,獲賠最多是前台聯立委周倪安獲賠20萬,傷勢包括視力減損不可回復、肋骨受傷等,另有人因挫傷、擦傷、撕裂傷、頸椎受傷等傷勢獲賠10萬元,她問柯「市長覺得這些傷勢嚴重嗎?」柯回「我是看重病看慣了,所以不要問我的標準」。
苗博雅也詢問,「這些人獲賠金額很高嗎?」柯文哲嘆了一口氣,直言「我一直很想說,讓這個歷史事件早日結束,可是雙方一直在角力,不曉得怎麼辦」、「我本來想說大家不要追究,但對警方來講,後面還有十幾個案,警察局態度是怕這個會變成判例。」
苗博雅表示,依據法院判決,很多人會誤解以後警察是不是都不能執法了,但法院認為例如不願解散且以手勾手、躺著不願意離開的群眾可進行強制驅離,但不該是基於教訓或洩憤出現攻擊民眾身體的行為。
苗博雅問柯是否認同,柯文哲回「就這一段,是可以接受」。
苗博雅又問,對於非法和平集會遊行,警方應避免使用強制力以免引發寒蟬效應,但若柔性勸說無法達成解散目的,強制驅離也是不得已的決定,若強制力進行驅離,過程中難免發生摩擦、碰撞、拉扯等造成財物破損,但不能超過比例原則,若超過比例原則的過當行為,就超出依法行政範圍,國家就該負責損害賠償。
苗博雅問柯對與法院的判決有何不妥?柯文哲說,老實講,問他法律條文,他一定完蛋。
苗博雅說,其實基層警察很辛苦,但目前集會遊行若要執行強制驅離時,對於武力使用及警械使用時機卻沒有具體規範。
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答詢稱,要經過警告、勸導先行性的措施,無效時再看現場狀況,其實都有原則性的規定,應該已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