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8日,海基會與台灣警方安排了一架「劫機犯專機」,將劉保才、師月波、楊明德、王志華、李向譽、羅昌華、王玉英、林文強和鄒維強等9名大陸劫機犯罪嫌疑人從台北運往金門,準備於2月9日上午在金門辦理疑犯交接。然而,飛機從台北飛往金門過程中,卻意外發生「案外案」,楊明德、林文強、師月波、王志華4人意圖劫持了這架專機,但後來被員警制服,劫機行動宣告失敗,而參與劫機的4人被押回台接受審查。

歷史之鑑不遠,這次劫機犯遣返工作,劫機犯之一的楊明德在飛往金門的專機上,以預藏的鐵器割傷了時任海基會副秘書長詹志宏,詹志宏掙扎時被劃傷,警員立即奪下凶器,將楊明德制服並戴上手銬,幸好傷勢並不嚴重。

直言之,掀起「反送中」風波的兇嫌陳同佳出獄,表明有意願來台投案,至今遲遲未來台灣。陳同佳案不簡單,古有《縱囚論》的「上下交相賊」之疑,蔡政府謹慎以對,可惡的是在國內唱和的政客。中共操作的是爭議丟台,林鄭脫逃,香港用「突襲式登機」來偷襲台灣,挑戰我國主權管轄,同時貫徹香港和北京「用送台推送中」的陰謀。司法不能私了,循正常管道方式引渡,小動作就免了,輿論必須跳脫「投案」或「自首」的怪圈討論,這些說法完全經不起推敲。

平心而論,臨櫃辦理就是要破解港府的政治操作,我國政府已經明確窗口,要投案就跟窗口聯絡,現在窗口建立好了,歡迎來投案。我國政府並沒有限制陳同佳入境,但是政府單位必須掌握他的行蹤,因此對陳同佳與其預定陪同人員註記禁止網路簽證,陳同佳若來台,必須臨櫃申請簽證。

事實上,飛安問題是嚴肅的問題,必須考量飛機上其他乘客的感受。試想在飛機上在沒有戒護的情形下,嫌犯心理狀況未知,若挺而走險臨時起殺機,傷害到機上乘客和機組的人權和安全,全機陪葬,這是港府不負責任的邪惡。出了意外,港府能負責嗎?對於林鄭月娥,當然國人早已看破手腳,港府讓手無寸鐵的港人死傷多少了,哪在乎民航機的乘客安危與感受?

另一方面,司法互助絕對包括飛安問題,殺人犯必須要有戒護,如果沒有戒護就讓他上飛機,蔡英文政府就是失職。當年的詹志宏就是最佳案例,有戒護的情況之下都還發生如此重大的劫機事件,倘若沒有戒護實在難以想像,絕對需要考慮飛行安全問題,殺人疑犯必須有戒護,所以要有司法互助來處理。

關鍵在於,戒護押送是使用我國飛機,我國政府要求陳同佳只能以臨櫃書面方式提出申請,就是要掌握陳同佳的行蹤,不要讓他隨便買張機票就可以自行來台。陳同佳如果搭我國籍航空飛機,在他從空橋進入飛機時,就會有刑事局人員立即接手,宣讀陳同佳通緝犯身分權益並進入司法程序;若搭乘非我國籍航空飛機,我方人員會在旁陪同戒護,一入境就馬上逮捕。

戒護押送涉及主權與執法,對我方比較有利。陳同佳至今仍被台灣的司法單位通緝,只要人一到台灣,不是自首或投案,而會是逮捕。誰說會放棄主權?這就是台灣發揮司法管轄權的真正意義,這是公權力的真正展現。

在這個節骨眼上,習近平4日在上海當面告訴林鄭月娥,「中央對你是高度信任的,對你和管治團隊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習近平同時指示林鄭月娥,「止暴制亂、恢復秩序仍然是香港當前最重要的任務」。人的性格是很難改變的,有了習主席這句肯定,等於有了尚方寶劍,更蠢的措施還會出籠,港人及中華民國政府一定要堅定信念,不能被陳同佳案統戰分化。

顯而易見,香港追求自由民主沒錯,紅媒、中共官媒文過飾非,千篇一律等同是文革的還魂。從陳同佳案來看,北京的強勢與港府的示弱時間差,快速反擊的交叉運用,在陸委會對於我國主權前後一致的態度中踢到鐵板。諷刺的是,北京官方與藍營政策卻拒絕承認「問題本質沒有起變化」,倒果為因把出賣司法主權的帽子扣在民進黨頭上。毫無疑問,這始終是國共合作的政治默契與信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