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月初頒布《禁蒙面法》生效後,許多香港民眾擔心香港政府還有其他的措施來進一步限制人民自由,當時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表示,未來不排除會有「網禁」來限制通訊。今(31)日香港高等法院確實也頒下「網禁」臨時禁制令,時效至下月 15 日。

香港律政司司長以公眾利益守護者身份,至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路上發布任何可能促進、鼓勵或煽動他人使用暴力的言論」,高等法院為此也緊急開庭處理,並由法官高浩文公布「臨時禁制令」生效,效期至11月15日。高浩文也表示,「認為在網上平台上威脅使用暴力的言論,在示威者的暴力或破壞行為中扮演重要角色,如果不加以限制,相關暴力不會停止。」並強調,臨時禁制令會損害表達自由,但「表達自由並非絕對,要有妥協及平衡。」

「網禁」不允許任何人在網上論壇和通訊軟體,包括連登及 telegram,發布任何消息促進或教唆他人使用暴力,包含違法傷人及損害香港的財務等行為。對此,有網友在網路上提出質疑,「申請禁制令是否如禁蒙面法一樣,讓警方有更低的門檻可以濫權?」「法律若無法保障公民反而變成政權隨意剝奪自由的武器,香港 不是極權軍政府統治,還叫什麼呢?」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受訪時表示,「禁制令涵蓋範圍模糊,市民有可能因不理解或混淆而誤墮法網」。並舉例,若有市民分享含暴力元素的影片在社交媒體,是否也被視為違反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