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9)天表示,為呼應科技發展政策,提供台商回台設廠生產土地,創造就業機會,奉行政院指示,變更高雄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部分之住宅區、商業區為產業專用區,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取得後,再交由科技部納編為科學園區,該案已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劃設185公頃高科技產業用地 供高雄橋頭科學園區使用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自民國83年1月公告實施,目前已完成第一期發展區(面積約338公頃)之整體開發,後期發展區尚有1000餘公頃尚未開發;行政院這次掌握近期台商回台投資的契機,並配合科技部推動科技產業10年成長的需求進行開發,面積約358公頃,並於高速公路東側劃設185公頃的產業專用區,作為南部科學園區高雄橋頭園區使用。
結合在地產業與大學人才資源 形塑高科技產業廊帶
高雄橋頭科學園區除了與高雄及台南園區關聯產業之群聚,形成產業走廊外,未來更可配合周邊鄰近產業園區(如本洲工業區、楠梓加工出口區、大社、仁武工業區等),進一步促使成地方產業升級及發揮群聚效益;此外,高雄橋頭科學園區周邊共計有5所大專院校,專業研究領域涵括資訊工程、電子通訊、醫療生技、航太科技、交通物流、船舶運輸、企業管理,具有豐沛產業人才來源與知識競爭優勢。
內政部與科技部共同打造智慧科學新市鎮
內政部表示,科學園區為國家重要經濟建設指標,橋頭科學園區的設置,除了能為新市鎮引進高科技產業及創造就業機會外,同時提高公共設施服務水準、改善環境景觀、保留泥火山特殊地景,使經濟發展與提升生活品質一次到位。因此,該部將與科技部充分合作,共同打造高雄新巿鎮成為智慧科學的新市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