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今(24)日表示,殺人嫌犯陳同佳係有註記的特定對象,不適用網簽或落地簽,僅可採臨櫃方式至香港辦事處送件。而陸委會也表示,我專案小組已經建立刑事警察局的單一窗口,陳同佳可以直接與窗口聯絡,屆時陳同佳若與窗口聯繫,針對後續來台的相關事宜,政府相關部門將可安排最妥適的方式。據了解,專案小組認定香港的單一窗口是警務處。

移民署說明,因為早期港人來台均須至駐港辦事處臨櫃申請,導致經常大排長龍。為提升對香港居民的服務,於106年7月1日開始啟用雲端系統網路申辦,惟仍維持部分案件須至我國駐港辦事處採臨櫃申請,俾供不符網簽或落地簽條件的民眾(特殊註記對象)使用。

另陸委會昨天也表示,有關我專案小組已經建立刑事警察局的單一窗口,陳同佳可以直接與窗口聯絡,屆時陳同佳若與窗口聯繫,針對後續來台投案相關事宜,政府相關部門將可安排最妥適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