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潘曉穎箱屍命案」主嫌陳同佳今(23)日早上在香港「另案」服刑期滿出獄,陸委會22日去函港府,表明我方有意派遣檢警赴港押解陳同佳,港府以「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為由拒絕。法務部有官員指出,3年前就有台港移交嫌犯的先例。

法務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我方派員赴港的目的在希望港府能派聯繫窗口,處理接人、接證物等事宜,以確保人犯能順利歸案及合法取得在港證據,並非港府所稱「跨境執法」。

法務部官員指出,過去也有台港司法互助的先例。2016年3月底,香港荃灣區發生1起駭人的水泥封屍案,3名兇嫌犯案後潛逃至台灣躲藏。;同年4月在新北市板橋1處民宅找到3名兇嫌。

兇嫌落網後,警方去函請移民署依「港澳關係條例」,廢止他們的入境許可、註銷出入境許可證。台灣與香港由於政治關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議」或「移交逃犯協議」,兩地的警方並不能以正常程序「引渡」移交犯罪嫌疑人。

台港雙方相關人員商討,如何合理地把3名犯嫌從台灣遣送香港;他們共同決定,在桃園機場空橋內移交嫌犯。隔日,台灣移民署專勤隊將這3名嫌犯押至桃園機場,送到9名香港警方的手中,完成交接程序。

港府19日曾表示「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法務部呼籲,港府履行承諾提供協助,共同打擊犯罪,並強調「台灣堅守司法主權,尊重雙方管轄權,立場始終如一。」

法務部長蔡清祥。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