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日發生餐飲外送員於送餐途中發生車禍意外不幸往生,勞動部等單位派員調查認定平台與外送員是僱傭關係,桃園市勞檢處也以業者未依法於8小時內通報外送員職災,先依職安法裁罰6萬元。 

國慶連假期間接連發生兩起餐飲外送員於工作期間因車禍意外往生,勞動部、桃園市勞檢處等單位隨即前往餐飲外送平台總公司調查,認定勞資雙方為僱傭關係。 

事發後,桃園市勞檢處針對業者先依職安法裁罰 6萬元,勞檢處處長周賢平指出,業者未依法於8小時通報職災,依職安法裁罰3至30萬元,已開立裁處書。另外,公司雖備置罹災者勞工名卡,但缺法定之教育程度、到職日等項目,可罰2到30萬元,依法給予陳述意見,七項違反職安法管理責任規定,依法限期改善;另外,未投勞健保及提撥勞退金部份,已移送勞健保局裁處。 

周賢平表示,目前待確認包括職災死亡補償,依規定應於15日內給付,若屆時業者未給付,可罰2至100萬元;工資清冊,因罹災勞工上班僅兩天,工資在次月才有清冊,後續將追蹤情形,若無,可罰2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