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延燒,港民與中國之間對立持續升溫,九月的一起中國國旗遭港民拆下,並由眾人踐踏、噴漆、潑灑不明液體的事件,21歲被告羅敏聰昨(15)日在沙田法院認罪,並向法官求情希望能獲得輕判!
這起案件發生於9月22日,被告羅敏聰號召大批民眾將沙田大會堂的中國國旗拆下,並帶入新城市廣場三樓中庭,一面高呼口號,一面將五星旗放任在地上踐踏,部分民眾更將其噴上黑漆及潑灑不明液體,最後五星旗被棄在城門河內。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而這起事件,又是首宗被定罪的辱國旗案件,因此有部分中國網友認為,應該重判以儆效尤。
但羅敏聰求情並承認做錯事,加上需要背負家計,很早就出社會工作,希望法庭可以輕判罰款,法官最終決定先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但未來仍有機會判監。
對此,中國官媒新華社發表評論《國旗不可侵犯的歧視,護旗更應鮮明》,強調部份香港暴徒歧視國旗的惡行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斷上演,希望香港的執法機關要嚴正執法,依法懲治一切侮辱侵犯國旗的行為,進而守護國家、守護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