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是國際女孩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Girl Child)。今年,上千位來自全球各地的女孩為自己準備了一份禮物:《全球女孩權利法案》(The Global Girls' Bill of Rights),由6位代表呈給聯合國婦女署執行主任姆蘭博-恩格庫卡(Phumzile Mlambo-Ngcuka)。
在21世紀的今天,女孩仍舊面臨種種不利與歧視。全球各地仍有1.3億的女孩失學;每7秒鐘就有1位未滿15歲的女孩被迫嫁人;女孩仍舊比男孩得多花40%的時間做家事。
面對這種情形,來自34個國家的1千多名年輕女性(13至22歲)集結心力,貢獻想法。然後,由15位年輕女性組成的團隊透過WhatsApp在七個時區共同工作,產生了這份文件。
《全球女孩權利法案》主張,所有的女孩都有權利
1. 享有免費的優質教育,使他們為現代世界做好準備;
2. 獲得平等對待;
3. 參與決策和擔任領導職務,而不必擔心受到歧視,騷擾或迫害;
4. 讀取法律和學術檔案;
5. 接受全面的性教育並獲得免費,優質的生殖保健;
6. 得到保護免於受有害傳統逼迫並且享受正面的文化習俗;
7. 免於受到各種形式的暴力;
8. 可以對她們的身體與性做決定;
9. 受到法律的保障而無須害怕或遭到不公平的對待;
10. 免於受剝削的自由
女孩權利組織聯合創辦人並擔任首席計畫長的布蘭特(Christen Brandt)表示:「世人長久以來不斷地談論著女孩們的需要和想要,卻從未問過她們。」同樣身為聯合創辦人並擔任執行長的提貝特(Tammy Tibbetts)則說:「《全球女孩權利法案》不僅標舉出女孩們所認定的優先事項,也是一道宣言,彰顯出女孩們認為對她們影響最大,並要求對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