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自今(5)日0時起實施「禁蒙面法」。對此,大陸官媒帶風向一面倒力挺,而台灣親中色彩鮮明的「名嘴」黃智賢,稍早前在臉書發文,認為「豈止」該禁止蒙面,批評示威者「敢做,就要敢當,不必假掰」;還列舉美國1992年加州種族衝突例,嘲諷地要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打個電話問問,1992年的加州州長,和美國總統」。

對於「禁蒙面法」一宣布,黃智賢形容「台獨和為港獨喉舌的公知和假學者,立刻抓狂」,說這又是極權了,又妨害人權了;黃嘲諷指可能港獨是一種怪異物種,擁有天賦神權,可以超越一切民主法治(?)的原則。

黃智賢指出,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對遊行沒有限制。說德國是不許蒙面遊行的,之前港獨跑去德國蒙面遊行,當場被德國警察扒下面罩;法國因為黃背心之亂,立法禁止蒙面遊行;台灣的集會遊行法第14條第6款,明白說,可以不准「妨害身份辨識之化妝」。黃智賢認為禁止蒙面,不但是要能辨識遊行者的身份和行為,更因為心理上,人常會在隱匿身份以後,自以為行為不必負責,沒有後果,而做出非人的行為。嗆聲「法治社會,敢做,就要敢當,不必假掰」。

對於「對待暴徒」,黃智賢更大嗆:「請回去看看美國政府怎樣鎮暴」,指警察、國民兵、甚至海軍陸戰隊都出動過。舉1992年加州暴動為例,指軍隊最後是直接開槍殺人鎮壓,自述說她當時在加州讀書,親歷那種種族暴動的可怖。最後要林鄭「打個電話問問,1992年的加州州長,和美國總統」:他們當年,有沒有被批評是極權暴政?順便問問,2013年,華盛頓警方如何飛車擊斃,開車衝撞白宮花園圍牆的那位婦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