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運動延燒4個月未見平息,外傳港府最快明天以緊急法推出針對示威者的「禁蒙面法」,親政府建制派今(3)日立即呼應贊成。對此,泛民團體民間人權陣線發表6點聲明,強調民眾在遊行戴口罩面罩是為了保障生命安全,第一個應該禁止蒙面的是濫用致命武力的香港警隊。

綜合港媒報導,由於香港抗爭衝突不斷,不少示威者戴上口罩、頭盔、安全帽,樣貌難以辨認,傳出港府將啟動《緊急法》訂定禁《蒙面法》,這些法令不必經過立法會,只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後即可實施,一旦《蒙面法》通過,未來示威者將難逃被追蹤與事後追捕的可能。

針對港府計畫根據《緊急法》為禁止蒙面立法,民陣今天下午透過臉書專頁發表6點聲明:

一、民陣反對行政當局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行使「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此法例本是殖民惡法,賦予港督無上權力用以壓制被殖民者的法寶。林鄭政府一開先例,等於宣告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只是中國殖民地。民陣認為,必須廢除殖民時代遺留的緊急惡法,阻止行政機關權力膨漲,迫害香港市民。

二、民陣反對藉緊急法之權力訂定蒙面法,侵害民眾的人身安全、表達自由和宗教自由。民眾在遊行現場佩帶口罩和工業用面罩,最大原因是保障生命安全,免受催淚彈毒害;同時,佩戴面罩本身,亦可以是表達訴求的方式。再者,就民眾生活而言,倉猝立法,可能會令法例影響到有蒙面需要的宗教信仰人士,侵害其基本法賦予的宗教自由。

三、就建制派針對的社會行動而言,建制派與林鄭政府欲藉蒙面法阻嚇前線抗爭者,不回應民間廣泛民意支持的五大訴求,我們認為是一而再,再而三「不解決問題,只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建制派與政府狼狽為奸,一定會負上沉重政治代價。

四、民陣認為,第一個應該禁止蒙面的是香港警隊。香港警察在最近的行動中,多次濫用致命武力,多次以警棍向他人身體的行使致命武力;以各式子彈打向示威者、記者的頭部及眼部以致永久不能恢復的傷害;甚至以實彈行刑式意圖殺害一名僅手持塑膠水管的中學生,卻因為警隊遮蔽警員編號、蒙面而令公眾無法監察警隊,無法作出投訴、追究。民陣敬請警隊做好榜樣,不需借緊急法權力立法,政府上上下下以身作則,不蒙面的榜樣由前線警員做起。

五、民陣在此重申,民間的訴求已經很清晰,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林鄭目前只是勉強算有回應其中一項訴求,而最基本、最獲廣泛支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仍然無影無蹤,如果林鄭只會用嚴刑峻法來對付前線抗爭者,並以「對話」的公關表演來糊弄港人,想必是徒勞無功,只會招致更大反彈,更難收拾的局面。

六、民陣促請社會各界,為著香港的未來,眾多學子、年輕人的前途著想,一同向政府施壓,勒停不切實際的高壓管治手段,逼使林鄭以沒有前設的態度來聆聽港人主流民意,回應五大訴求,以平息香港這場風暴,因為當下一代的未來與自由身陷火海時,我們相信這個城市過去建立的輝煌亦必將一同身陷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