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歌手何韻詩今天在台灣參加挺港活動遊行,並上台演講,遭到兩名統促黨的黑衣人潑紅漆,事發後警方第一時間逮捕黑衣人,警政署更舉行記者會表示將全力調查,並朝組織犯罪偵辦。

不過有媒體質疑,何韻詩持加拿大護照搭機來台時,應該是持觀光簽證,怎麼可以參加政治遊行活動,對此內政部移民署回應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1條,和平集會的權利,應予確認;除依法律規定,且為民主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寧、公共秩序、維持公共衛生或風化、或保障他人權利自由所必要者外,不得限制此種權利的行使。其揭櫫人民和平集會遊行之權利,除有必要者外,不得恣意限制之。因此外國人在台灣合法停留、居留期間,從事請願或合法的集會遊行應予保障。

其次,內政部認為集會遊行法就集會遊行的申請程序、範圍等相關事項,已作規範,可供民眾遵循,但集會遊行法並沒有限制在我國停留的外國人,不得參與合法的集會、遊行。

內政部表示,為跟上國際潮流趨勢,保障在台合法停留的外國人參與合法集會、遊行的權益,移民署已參酌部分立法委員意見,研提移民法第29條修正條文(草案),明定停(居)留外國人得參與合法的集會遊行,草案已提報行政院審查通過,目前尚未核定。

不過也有媒體舉例日前大陸教授李毅申請觀光來台,卻因參加研討會發表武統言論,被移民署連夜找到人,以從事活動與來台目的不符請離台灣,被認為是兩套標準。對於李毅和何韻詩的不同,移民署說,大陸地區人民李毅申請觀光來台,卻主張武統台灣,是危害台灣國家安全,違反兩岸條例及觀光辦法規定。反過來說,何韻詩所發表的是捍衛民主自由的政治性言論,二者有所不同。

最後內政部強調,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尊重國際社會共享人權自由的普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