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總統府秘書長陳菊今(23)日拒絕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總統府表示,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前秘書長楊進添及曾永權也都以相同憲政慣例、以府函婉復不予列席立法院委員會。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舉行總統專機國安人員違法走私菸品案之專題報告,並邀請相關單位出席,但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華膳空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葉菊蘭因有其他既定行程未到,引起財政委員會召委費鴻泰不滿,痛批「可恥」。

對此,總統府表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一款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法機關是行政院而非總統府或總統幕僚。府秘書長除於立法院審查總統府預算案及審查總統府主管法案時列席備詢外,不應立法院之邀進行報告,以符憲法規定與憲政慣例。

總統府表示,馬前總統執政時期,前秘書長楊進添就兩公約、廣大興案等事項,前秘書長曾永權就甘比亞斷交案,曾受立院相關委員會邀請,而均依相同憲政慣例、以府函婉復不予列席。

總統府說,雖然基於憲政慣例,總統及府幕僚不必出席委員會,但基於對立法院的尊重,總統府委由副秘書長施克和率政風處長至財委會向委員説明。

總統府說,有關特勤人員涉私菸案,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依照總統府慣例,秘書長不干預軍職人員事務,總統也已經指示國安局邱國正局長主責私菸案的行政調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