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今(17)日委託律師,至雲林地檢署遞狀控告名嘴鄭佩芬、高雄立委參選人吳佩蓉、台灣世代教育基金會執行長洪耀南等人抹黑。李佳芬委託律師方面在今日發出聲明稿,指出,「這三位主要是在其等所發表的言論中,具有非常明顯的真實惡意」。

對此,吳佩蓉今天也舉行記者會,對此事做出回應。吳佩蓉強調,自己是針對監察院的公開資料提出質疑;她強調,韓國瑜自己喊「一碗滷肉飯、一瓶礦泉水」,但他人用這個標準監督韓,卻遭李佳芬提告,想以提告方式阻止,簡直「真權貴提告真庶民!」。她進一步強調,自己會繼續監督韓國瑜。

吳佩蓉更強調,李佳芬此舉「是嚴重侵害言論自由權,屬於亂訴、濫訴!想用提告方式箝制言論自由!」她更質疑,韓國瑜先前的政治獻金結餘款全數捐出承諾,「有做到嗎?這是不是一種詐騙?4.3萬住高檔飯店,是辛苦人2個月的薪水、北漂游子5個月的房租!而且我舉出的還只是其中的一筆!」

而其餘兩位被告者至目前則尚未做出回應。 

 

李佳芬委託律師聲明稿如下:

委託人在這次選舉過程中,受到非法的污辱與毀謗的數量已不可勝數,人格與名譽已受到不可回復的傷害。委託人能理解這是參與總統大選必經的過程,是以,經過與委託人討論後,將以明顯真實的惡意為界,決定是否對於惡意言論,透過法律程序進行權益的保障。

本週提告的對象主要有洪耀南先生、吳佩蓉女士與鄭佩芬女士。這三位主要是在其等所發表的言論中,具有非常明顯的真實惡意。

關於其他惡意非常明顯且數量龐大的媒體報導,目前已經持續彙整資料完成,後續將依據所掌握之實質證據資料,與委託人討論後為委託人提出告訴等維護權利之法律程序。此外,洪耀南先生與鄭佩芬女士的言論屬於直接抹黑具有明顯的真實惡意。吳佩蓉女士的指控顯然與事實不符,有澄清的必要:

首先關於日前吳佩蓉女士指稱委託人住總統套房一事;事實上,吳佩蓉女士有疑慮大可以打給委託人或韓國瑜競辦加以查證,再行爆料,就不會有違反加重毀謗罪的疑慮。委託人在108年9月8日已對住宿方式與行程進行說明,既然吳佩蓉女士認為透過訴訟可以找出真相,所以委託人也決定提起告訴。
在此同時,吳佩蓉女士更加碼指控委託人有透過賤租土地、學校賺大錢,以及修法私校聘用外籍教師,藉由維多利亞學校發大財等內容,在此幫委託人澄清:
從附件資料可以看出,維多利亞租金是全雲林縣最貴的,吳佩蓉女士拿台中的土地租金來說維多利亞低價承租,明顯是「竹篙湊菜刀」,張冠李戴,不值一駁,只顯示吳佩蓉女士抹黑委託人的惡意。

以學校賺大錢來說委託人發大財,這有兩個錯誤。第一個錯誤是校產總額增加的部分,從吳佩蓉女士的描述,好像是維多利亞賺到很多錢,有很多現金。但資產增加其實是固定資產(也就是校舍)投入的估值,可能是吳佩蓉女士對私立財團法人設立學校組織的相關法令及財報內容不夠熟悉,吳佩蓉女士表示委託人有透過學校發大財云云,這代表她對學校財團法人的誤認,維多利亞是獨立的學校法人,累積盈餘並無法進行分配,只能留存在學校用作教育事項的用途。維多利亞學校資產的增加,說明了董事會每年不斷的擴充投資教育設備,充實學生學習環境,代表董事會認真辦學的態度。

此外,吳佩蓉女士指訴私立學校得聘僱外籍老師的修法,圖利私立學校更是荒謬的說法。聘用外師的法源,是職訓局的「外籍人士來台聘用辦法」,這是行政院勞動部的法令,非維多利亞學校一己之力可以修法,而且聘不聘外籍老師,以及聘用成本都是學校個別考量。嚴格來說,聘用外籍老師成本往往較高,目的也在增加學生國際競爭力。

如果吳佩蓉女士有委託人非法挪用校產的事實,歡迎舉發。但是從吳佩蓉女士關於維多利亜校方資產的論述中,只看得出吳佩蓉女士完全沒有進行任何查證程序,而把增加學生國際競爭力作為圖利學校或委託人的說法,更是與事實不符。吳佩蓉女士的指控內容除了抹黑,不知道還能怎麼解釋。在與委託人討論後,針對上開吳佩蓉女士的言論,因真實的惡意已非常明顯,故一併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