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鄭文燦因日前公開允諾將提供社會住宅作為教師會辦公室,引發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與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抗議,批評違反社宅使用規定,鄭文燦今(9)日受訪澄清,社宅一樓的辦公空間使用都會按照招租規定辦理,不會獨厚特地團體。 

根據媒體報導,鄭文燦日前出席桃園市教師頒獎典禮時,曾表示將提供社會住宅作為教師會辦公室;此話一出引來全教產不滿,譴責桃園市長違反社會住宅規定,犧牲弱勢者居住正義,必要時將函請監察院處理。 

對此,鄭文燦澄清表示該報導略有錯誤,他說,桃園市的社會住宅1樓設置親子館、公托中心、日照中心、市民活動中心,也有提供辦公室公開招租,歡迎包括教師會在內的團體投標。 

鄭文燦表示,教師會是自主的團體,市府提供辦公室空間,若教師會想進來,可以參與投標,如果不想進來也沒關係,「原則上尊重教師會的自主權」,他並透露其實還有其他團體也想要承租,市府都會按照社宅招租規定辦理,並非獨厚特定團體。 

市府住宅發展處表示,社宅1樓確實有規畫辦公室出租,但有規定必須以公益需求為優先,且須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目前已完工的中路1號宅佔地約80坪的一樓辦公室,就是由市府勞工局提出公益需求,提供給庇護工廠使用;預估明年9月份,八德2號宅也會開辦招租,屆時若無其他公益團體提出需求,將公開辦理招租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