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將至,小心別勿帶豬肉食品了!關務署台北關今(3)日表示,9月1日桃園國際機場於1日發現3起本國籍民眾從中國大陸返台時,在託運行李中攜帶有豬肉內餡的月餅,各被處20萬元罰鍰,台北關也再次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台北關表示,今(108)年9月1日於桃園國際機場,分別查獲搭乘MF-889、B7-127、BR-761班機自大陸返國之本國籍尹姓、彭姓及柳姓旅客,以託運行李方式攜帶大陸製內餡含豬肉之月餅(淨重分別為14公斤、0.75公斤及2.04公斤),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逕擇綠線(免申報)檯通關,爰移請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由於大陸地區屬非洲豬瘟疫區,防檢局依據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修正規定,各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台北關進一步表示,肉製品係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違反前揭規定,應依同條例第38條之1規定沒入銷毀,及第45條之1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之罰鍰。

台北關再次呼籲,中秋節將至,國人出國旅遊,切勿攜帶內餡含肉之月餅入境,尤其中國大陸正值非洲豬瘟疫情肆虐,鑑於該病毒目前並無疫苗及藥物可供治療,豬隻一旦感染,致死率可達100%,嚴重影響國內畜牧業及其相關產業,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乘興出遊敗興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