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會副議長郭明賓去年底選舉時,涉嫌以現金賄選,經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當選無效,二審即將於本月6日宣判,若仍維持原判,則全案定讞,落選頭李奕德將遞補上任嘉義市東區市議員。 

本案一審宣判時,嘉義地院庭長兼發言人洪嘉蘭曾表示,當選無效訴訟為具公益性質之形成之訴,會影響到當事人以外之第三人,縱使郭明賓於當選後已自行辭去嘉市議員一職,亦不因此影響法院判決當選無效之效力;選罷法規定的落選頭遞補條款,顯示當選無效之訴的訴訟結果,直接影響其餘落選人之權益。 

今天李奕德現身嘉義市議會,和多名市議員共同與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茶敘,顯然對本案判決很有信心。 

在選罷法部份,郭明賓一審被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2年徒期、褫奪公權7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