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員第三選區當選人施嘉華的父親,於去年九合一大選前,涉嫌拿錢給杜姓樁腳,以1票500元的價碼透過杜向選民買票,經檢方調查後,涉案人數多達160人;彰化地院今(3)日一審判決出爐,宣判施嘉華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國民黨彰化縣第三選區議員當選人施嘉華,去年以第三高票當選,然而,後遭舉報於競選期間賄選,經查後發現,其父涉嫌拿現金給杜姓大樁腳,再透過杜以1票500元的價碼向選民買票,涉案人數高達160人,檢方查後,認定買票一事雖非施本人進行,但施父買票是事實,且施父參與選務甚深,最後以違法選罷法、刑法投票受賄等罪,將施父等52人提起公訴、其餘64人則為緩起訴,施嘉華的部分則以不起訴處分,同時宣判施嘉華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日前國民黨籍南澳鄉代廖俊傑則以每票2000元不等代價買票,宜蘭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五月份,國民黨苗栗縣議員謝文禓涉嫌在去年9合1選舉中買票,遭苗栗地方法院合議庭宣判「當選無效」。